清康熙六十一年(公元1722年),担任巡台御史的黄叔敬在他的《台海使槎录》上,称卑南族为“卑兰觅”,其族人的活动范围大致不超出台东平原;也就是现今台东县卑南乡的利嘉、泰安、初鹿、龙过脉、阿里摆、下宾朗村及台东市的知本、建和、南王和宝桑村。每个村都是一个部落,总人口。1万多人。他们虽然有共同的语言和风俗习惯,但每个部落都是独立自主的政治单位。部落与部落间,可能因一些小的纠纷引起仇杀或袭击;但在某些方面却以另一种方式连在一起。在环上,东北有接马兰社的阿美族,西面有东鲁凯族的大南社群,南邻太麻里有排湾族。在他们的系谱上偶尔也会和阿美族人或排湾族人发生婚姻关系。卑南族人的来源有“竹生”和“石生”两种说法,以知本为主的部落较趋向主张来自“石生”的传说。部落采取了山田烧垦的游耕,以石材建屋,人出生和安葬都在石板屋内。而以南王为主的部落则相信“竹生”的传说,’他们向平原发展并采取定耕,以竹子和茅草建屋,人出生与人生活或安葬也都在竹屋内,这也显示出卑南族族群的复杂性。可是他们都有巫师,认为巫师能与鬼神沟通却是一样的。他们有关个人生命礼俗的各种祭祀都由巫师来主持,家庭对祖先的各种祭祀也经巫师之手。巫师祈禳作法都在灵屋举行。卑南族人据说每一世系或氏族都有一间灵屋,所以在部落中常见到许多灵屋分散各地。灵屋以往为住房,现在则专作祭祖灵的处所。巫师所施行的巫术主要有普通巫术和特殊巫术两种:普通巫术用在一般的祭典、葬礼或为人消灾祈福上;特殊巫术则又分为白巫术和黑巫术两种,白巫术为人消灾去病,而黑巫术则专门害人。
卑南族人最特殊的祭典一是猴祭,二是感恩海祭。猴祭即由10—12岁的少年用尖尖的竹竿,将绑在竹架上的猴子血淋淋地刺死,借以训练少年的勇气和胆识,让少年亲身体验割裂不舍的心情感受,进而能理智地面对现实,在当断则断时避免犹豫而丧失先机。因为现在重视动物保护,改为多以草扎的猴子代替。祭猴结束后,族人展开4天的“大猎祭”,届时部落男子集体上山狩猎,所有族中成年的男子都要参加,前往山上的猎场进行3—4天的野外生活训练。部落里的妇女则在家中忙着编花冠、准备食物,以及协助搭凯旋门,迎接猎人的胜利归来。族中的男人 返回后,进行成年礼和舞蹈庆祝。如今卑南族人仍相当重视猴祭和大猎祭等传统祭仪,每年均举行,让该族的传统文化能继续传承下去。恩海祭每年七月在海边举行。关于海祭的由来,相传是这样的:卑南族的祖先的马拉少为了寻觅可以当食物的植物,一天乘船来到了太平洋上的兰屿岛,其间爱上了雅美族的姑娘代班,并娶她为妻。但他不忘到兰屿的目的,在不断寻找下,果然发现岛上有一种珍贵的主食——小米。但当地规定不允许将小米种子带离兰屿,对种子的管制相当严格。他多次携带均被发现而告失败,最后的马拉少灵机一动,试着将种子藏在自己的下体包皮下。才将小米种子顺利引进驻地及台湾本岛。感恩海祭就是为纪念的马拉少而设的。每年七月,族人在长老率领下来到海边,以小米酒和槟榔遥祭。祭典简单隆重,只有族中男子才能参加,当天下午在少年会所广场进行摔跤比赛。
卑南族以小米和早稻为主,虽然也种植甘薯、山芋和豆类等作物,不过整个有关宗教的活动,基本上仍是与小米和早稻的种植有关。比如南王村部落,尽管今天水稻已成为其主食,只有少数住户种植一些小米,但是有关小米的禁忌、小米与水稻的区别依然显现在族人的言行间。每年七月和十二月进行人仓祭时,仍使用小米或旱稻。
他们农闲时从事渔猎,这主要是男人的工作。就经济活动来看,生产与消费是主要的现象,分配则以礼物赠与的方式进行,少有交易现象。家庭是一个共同生产、共同消费的经济单位。在劳力不足时,也有劳力交换的情形发生。
卑南族在社会组织上,属于年龄级型,有小孩、少年、青年、壮年和老年阶层组织,但却不像阿美族那样严密;有自己推选出来的头自,但其地位并不像排湾族那样崇高,而且土地的管理也不属于他们的。会所是整个部落公共的活动中心。组成会所的成员理论上是本部落的男性青少年。会所分“青年会所”和“少年会所”,是年龄阶层的养成教育场所,也是军事组织中心和部落财产单位。
卑南族在亲属组织上则是以血族型认亲法则为基础,而受长女继承的影响。血族型认亲法则的特性是:父母双方的亲属完全相等,子的后裔与女的所生也是完全相等亲疏地位。因为受长女继承的影响,长女继家招夫,实行从母从妻居,次女以下的女性虽然婚后另行建家,过核心家庭生活,但次女以下的女性初婚时,必须先与长妹居住一段时间,直到生下第一胎后,始另行建屋。建屋材料、人工都须由长妹供给。如此使长女在与双亲和同胞姊妹间的关系较为密切,而在第一等亲属的范围内,女性的地位较为优越;超出这个范围,男女两性在亲属地位上是相等的。
卑南族人性格较为开放,与其他民族接触融洽,在文化上受汉文化影响深远,他们通过汉化而逐渐走向现代社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