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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湾洗温泉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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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4-02-08 08:03:59

  各地温泉的温度、内含矿物质及酸硷度都不同,浴者务必依照自身的体质,选择适当的温泉,以免造成伤害。因此,在享受温泉浴之前,请注意下列几点:

1.非特殊温泉疗法,温泉温度不宜过高,以控制在37~45度为佳。每次最好不超过10分钟。

2.如患有肺病心脏病、肺病、高血压、循环系统障碍及急性传染病患者,没有医师的指示下贸然尝试热浴的刺激,将导致血管忽胀忽缩,影响血压,酿成危险。

3.以温泉浴疗养,长期进行始能见效。初始一周,每天不超过两次、每次不超过10分钟为限。如反应良好,可以酌延。连续两周后,应间歇三五日,再继续行之,疗效更佳。

4.长途跋涉、疲劳过度,宜稍事休息,待体力恢复后再行入浴,不可遽然泡入温泉。酒醉及空腹、饭饱时也不宜入浴,以免过度消耗体力,有违养生之道。

5.感染急性湿疹,伤口化脓或患有急性关节炎者,都不适宜浸泡温泉。属乾性皮肤者,宜抹上嫩肤油,以防乾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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